光伏周知丨光伏终端市场信息周报(03.23-03.27)

发布时间:2020-03-27   浏览量:1712次   作者:通威新能源投资部

国家层面

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
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申报与审核工作有关要求的公告》

3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申报与审核工作有关要求的公告》,详细介绍了包括光伏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申报流程和要求。主要内容有:
一、申报与审核流程(项目初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确认、项目复核和补贴清单公示和公布)
二、项目信息提交、审核、公示和公布要求(发电企业申报项目提交信息、电网企业确认项目名单提交信息、审核要点和补贴清单公示和公布要求)
三、项目确认名单提交方式(方式一:通过信息平台填报或导入;方式二: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申报和审核)
四、审核工作时间要求(1.第一阶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时间要求;2.首批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时间要求)
原则: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分阶段发布清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重点工作整改重点 ,重点跟踪光伏扶贫

3月20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国家能源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中央第三巡视组向国家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切实抓好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推动行业扶贫任务落实,重点跟踪农网改造、动力电全覆盖、光伏扶贫等计划落实情况。建立扶贫工作台账,局党组定期听取扶贫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0 年版),光伏并网逆变器入列

3月17日,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制定实施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的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总结《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实施经验,综合分析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执法打假、国内召回通报、网络舆情报道等数据,并征集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防范疫情工作中反映出的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各方面反映问题较为突出、涉及重大质量安全或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要求重点监管的工业产品,制定了《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将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位列其中。

国家电网发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

3月26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社会责任报告》,积极面向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各界披露公司履责意愿、行为、绩效、承诺。报告显示:2019年国家电网营业收入26604.3亿元,利润总额770.3亿元,售电量44536亿千瓦时。经营区域市场交易电量2.09万亿千瓦时,省间交易电量10619万千瓦时。公司经营区域内累计注册电力用户14.8万家,组建售电公司125个,其中公司参与70个。
2019 年完成电能替代项目 9.7 万个,电能替代电量达到 180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3% ,以电代油减排 6052万吨二氧化碳,以电代煤减排 1.20 亿吨二氧化碳。工业加工领域替代电量 911 亿千瓦时,长江流域港口建成岸电近 200 套。推广家庭电气化产品5.79 万台,完成 123 个营业厅电动汽车体验区建设与升级。
2019 年公司经营区内,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5.94 亿千瓦,同比增长 9.49% ,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并网容量超过 3.65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 1.34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9.53% ;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率为 96.4% ,同比提升2.5 个百分点。2019 年,公司经营区域内水电发电 8298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8% 。
2020年国家电网承诺:售电量 4.68 万亿千瓦时,营业收入 2.76 万亿元,实现利润 810 亿元,产业、金融和国际业务实现利润 532 亿元,发展总投入 4973 亿元,其中电网投资 4080 亿元。
在促进清洁能源市场化方式消纳方面:保障水电及新能源电力交易,促进发电权交易、自备电厂替代和清洁能源优先交易。省间现货交易试点成效显著。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现货市场已平稳运行 2 年多,累计成交电量 192 亿千瓦时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省级现货市场取得突破性进展。试点省份 9 月份全面开展连续结算试运行,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坚实一步。推动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4 家区域辅助服务市场、 14 家省级辅助服务市场启动试运行或投入正式运行。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下降38.3%

3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107.0亿元,同比下降38.3%。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465.4亿元,同比下降32.9%;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158.8亿元,下降33.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96.3亿元,下降53.6%;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08.3亿元,下降36.6%。
1-2月份,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553.1亿元,同比下降21.1%;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3005.7亿元,下降42.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548.2亿元,下降23.2%。
1-2月份,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4个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加,37个行业减少。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烟草制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1.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28.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23.7%,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2.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下降87.0%,汽车制造业下降79.6%,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降68.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66.4%,通用设备制造业下降62.3%,纺织业下降59.3%,专用设备制造业下降55.1%,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45.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37.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3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9.4%,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由同期盈利转为亏损。

地方层面

宁夏:电网最大光伏电力占总发电力的 36.6%

3月25日,宁夏电网光伏日发电量及发电电力再创新高。当日光伏总发电量 5232 万千瓦时,占当日总发电量的 12.4%,光伏最大发电电力 713 万千瓦,占当时统调总发电力的 36.6%。春节后受疫情影响,宁夏电网负荷和直流外送功率未按期恢复,新能源消纳空间大幅下降,随着疫情好转,各行业逐步复工复产,3 月份用电负荷及联络线外送较 2 月份明显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显著提升,新能源利用率也由 2 月份的92%提升至 98%。

浙江:德清县 2020 年第一批屋顶光伏发电补助资金公示

3月25日,德清县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导小组公示 2020 年第一批屋顶光伏发电补助资金名单,共审核认定符合补助条件的屋顶光伏 271 户,总计 8643759.40 元。其中:自然人屋顶光伏发电申请 217 户,申请补贴金额 1638555 元。工业企业屋顶光伏补贴申请 54 户,申请补贴金额7005204.40 元。公示期 5 天(3 月 23 日至 27 日)。

河北:石家庄发文强制推广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

3月20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印发关于《2020 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 年将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不低于 100 万平方米。
 根据《方案》指出,今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目标主要包括: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85%以上;新开工建设超低能耗建筑不低于 20 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不低于 100 万平方米(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同时,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加快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2020 年年底前完成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强制推广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

新疆: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暂停暂缓 6 个地区风电光伏项目开发

3月2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进一步强化规划目标引导和消纳保障机制约束,合理布局和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开展本辖区风区工程规划和大型光伏发电园区规划的编制(后评价)报批工作。
通知主要内容包含:1、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规划布局;二、严格落实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要求;三、依法依规分类推进国家财政补贴风电、光伏发电存量项目建设;四、积极推进新能源并网消纳;五、进一步规范新能源开发市场秩序。
《征求意见稿》中:按照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要求,乌鲁木齐市达坂城风区、阿勒泰地区额尔齐斯河谷风区、昌吉州木垒风区、哈密市十三间房和淖毛湖风区等区域风电利用率和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等6个地区光伏发电利用率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2020年上述区域要严格执行国家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要求,继续配合电网企业做好当地新能源消纳工作,暂停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除疆电外送工程配套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户用光伏项目外)。已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核准(备案)的风电、光伏发电已开工项目在未落实消纳市场前暂缓建设,尚未核准的风电项目暂停核准;暂不安排新建本地消纳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待当地弃风弃光限电情况好转后,再开展相关建设工作。其他地区(风区)按照各地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的接网和消纳能力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该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4 日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

江西:1.1GW进入江西项目库

3月26日,江西能源局在《关于做好当前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将严格按照江西省能源局近期更新的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进行管理,进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以申报 2020 年光伏平价、竞价。根据文件,该项目库分为两类,一类是近期项目,作为未来 1~2 年内拟实施的项目,规模约为 1.108GW ,另一类论证项目将作为远期规划项目。单点接入规模小于 1MW 的项目由市级政府规划,不再进入省级项目库管理。江西省文件要求无补贴项目于4月1日前报送省能源局,竞价项目则要求6月1日前报送省能源局,两者拟申报项目都需要进入省级近期项目库,且 2020年底前要开工。竞、平价项目可视情况于备案后自主决策推进前期工作,企业需自行承担因竞价失败、消纳不足等原因带来的风险。

江苏:正式开展分布式市场化交易

3月26日,江苏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明确了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范围及规模容量等相关情况。文件指出,本次试点范围为苏州工业园区、常州市天宁郑陆工业园、盐城市纺织产业区、海门市余东镇、江阴市、姜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化市等7个区域,其中苏州和海门的交易规模为50MW,其余各点不得超过50MW。
此外,文件要求试点只针对新建风电或光伏项目,接入电压等级35千伏以下的单体不得超过20MW(扣除自身最大用电负荷后不得超过20MW),20~50MW以内的项目接入等级不超过110千伏。本次交易的试点交易平台为省级电力交易中心,输配电价格方面,明确执行(发改能源【2019】19号文)的规定,接网及消纳所涉及电压等级的配电网输配电价免交未涉及的上一电网等级的输电费,政策性交叉补贴予以减免。

内蒙古:发布 2020 年光伏竞争配置方案,光伏+储能优先、年底前并网

3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方案》,明确 2020 年内蒙古新增的光伏发电消纳空间全部通过竞争性配置的方式组织申报,重点支持在荒漠地区、采煤沉陷区、煤矿露天矿排土场建设光伏电站,支持以自发自用为主的工商业分布式电站,优先支持光伏+储能项目建设。 
文件明指出,合考虑 2020 年初步测算的自治区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以及按照规模化、基地化推动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研究确定蒙西地区每个盟市申报规模上限为 50 万千瓦、蒙东地区每个盟市申报规模上限为 35 万千瓦(含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头市、乌海市 2020 年不安排新增竞价项目。
此前,在该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中曾明确 2020 年内蒙古自治区的新增光伏消纳空间为 1.4GW,不过在这次的正式文件中并未进行明确。解读文件中称,目前国家电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研究测算了 2020 年各经营区域内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但尚未对外公布。国家能源局17 号文件要求,电网公司要会同国家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及时测算论证经营区域内各省级区域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报国家能源局复核后于 3 月底之前对社会发布。如果按蒙东(5 个盟市)每个盟市 35 万千瓦、蒙西(5 个盟市,除乌海、包头)每个盟市 50 万千瓦,将可以申报规模为 425 万千瓦的项目,但很显然,内蒙的消纳空间应该不足以全部接受。此外,文件要求申报项目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建成并网,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前将拟新建的补贴竞价项目报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陕西:榆林市暂停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 

3月26日,榆林市发改委发布《关于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榆林市暂停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包括神木市、府谷县),重点加快推进存量项目建设。

青海:将开展多单晶硅企业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总量 1.18 亿度、申报电价下限 150 元/MWh

3月25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平台发布关于开展 2020 年 4 月多单晶硅企业与全省新能源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市场公告,据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电量总额为1.18 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用户阳光能源(青海)有限公司购电 6080MWh、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购电 11880MWh、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购电 100500MWh。

山东:对名单内光伏扶贫项目额外补贴 0.1 元/kWh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对光伏扶贫项目实施电价补贴的通知,对财建〔2018〕25 号、财建〔2019〕48 号、财建〔2020〕13 号三个扶贫名单中的光伏扶贫项目额外再补助 0.1 元/kWh。